臺東2016成功三仙台馬拉松 活動簡章 一、 活動宗旨:提昇運動水準,推廣路跑運動風氣及以路跑活動結合地方『成功鎮旗魚祭』文化觀光旅遊,促進 地方文化發展,發揚並實現成功鎮『山海美食,繁榮家園』之願景。 二、指導單位:臺東縣政府、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三、主辦單位:臺東縣成功鎮公所 四、承辦單位:臺東縣城鄉生活運動協會 五、協辦單位:成功鎮民代表會、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臺東工務段、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衛生福利 部臺東醫院成功分院、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臺東縣政府教育處、臺東縣衛生局、成功鎮衛生 所、臺東縣消防局成功大隊、臺東縣成功體育會、成功鎮農會、成功鎮漁會、成功鎮各里辦公室、 臺東縣立新港國中、國立成功商業水產職業學校、成功鎮各社區發展協會。 六、競賽日期:2016年11月20日(星期日)上午06:40至下午13:30。 七、集合地點:成功海濱公園停車場 八、競賽路線:(全馬組)成功海濱公園 → 三仙台風景區管理中心 → 白守蓮海堤道路 → 白守蓮舊省道 (比 西里岸)→ 三仙大橋 → 台灣最美〜東部海岸公路 → 成功農會忠孝館 → 三仙台民宿 → 石 雨傘風景休息區 → 男人石風景區 →彩虹屋臻緹民宿 → 寂里雅嵐民宿 → 博愛重安集會所折 返 →台灣最美公路〜臺11線省道 → 廣恆發海鮮餐廳 → 成功分局忠孝派出所 → 台灣最美 公路〜臺11線省道白守蓮舊省→ 白守蓮海堤道路(比西里岸) → 三仙台風景區管理中心 → 成功美麗〜基翬海岸道路 → 成功海濱公園 → 成功漁港 → 臺11線省道麒麟路段 → 台灣最 美公路〜臺11線省道和平路段 → 八邊大橋 → 和平國小轉八嗡嗡舊省道 → 福樟民宿折返 → 回成功海濱公園。 九、競賽項目、費用:
郵寄報到費用:
接駁專車費用:
十、競賽組別: (一)全程馬拉松 (二)半程馬拉松:
註:年齡未滿20歲歸併於20歲組,未滿18歲參加競賽需監護人(家長)同意。 十一、報名方式:(伊貝特線上報名網) 1. 1.7-ELEVEn 超商 ibon 繳費流程(需自付兩萬元以下每筆20元手續費)線上報名網站登錄,
2.繳完費後可立即至原報名網站查詢繳費狀態。 3.有關網路報名、繳費問題時,請連絡伊貝特資訊服務。 TEL:02-2951-6969 (週一~週五10:00~18:00) 4.未滿18歲須家長或監護人填寫同意書傳真至本會並請來電確認傳真(未傳真者屆時視同失格) ※辦公室地址 :【950台東市新成街31號1樓 臺東縣城鄉生活運動協會】 ※聯絡電話 : tel 089- 224799楊小姐 fax 089-228358 0919-024799 王臨哲 總幹事 ※協會網址http://www.turaa.tw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18:00 ※不接受比賽當日現場報名。 5.成功鎮民優惠報名: ※請帶證件證明至鎮公所填寫或繳交報名資料,報名費用請自行匯款至臺東縣城鄉生活運動協會, 匯款完畢後以電話確認繳費情形)。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17:00 ※辦公室地址 :【961臺東縣成功鎮中山路176號】 ※設籍本鎮鎮民報名費優惠:全馬組、半馬組(報名費各優惠200元) 。 小馬組、迷你馬組(報名費各優惠100元)。 6.退費方式:(1)已完成報名手續如放棄參賽,請於10月7日(五)前申請退費(每人酌收報名費之15%手續 費),於10月8日-10月31日前申請退費(每人酌收報名費之30%手續費),11月1日後因所 有作業已完成,任何事由恕不退費,同時參賽資格不得轉讓或延期,同意以上退費規範再行 報名,請選手注意。 (2)退費日期:統一於11月30日當週辦理退費;費用退至指定帳戶(郵局帳戶優先作業)。 7.報名時請評估自身路跑實力,一經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以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 8.報名費繳交不足,資料不全或額滿後報名者,以退件處理,退件所衍生之費用將由報名者自行負擔並從報 名費中扣除。 9.T恤衣服尺寸在報名表中未填者,一律發給L尺寸。 十二、報到方式:(成功鎮民之選手)(郵寄物件有問題者) 1.報到並領取比賽物品 成功鎮海濱公園/時間:2016年11月19日(星期六),下午13:30至18:00止,逾時不候。 地點:成功鎮海濱公園停車場 2.選手「請憑身分證明文件」辦理報到。 (個人報名:請至伊貝特線上報名網查詢參賽號碼,於報到時出示證件告知編號領取報到物)。 3.本人無法親自報到者,可將選手「身分證明文件」委託交由他人代領,代領人需出示證件登記以備查核. 4.無完成報到者,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之選手進行比賽。 5.因故無法報到亦無參加比賽者,請於賽後一個星期內;於上班時間至本會補領參賽物品,逾時視同放棄。 十三、獎勵辦法: (一)頒發獎盃:(請於領獎時附號碼布備查)。 1.全馬組:男子總成績前7名及女子總成績前5名頒發優勝獎盃乙座。 2.馬拉松-男女各分組名次:頒發分齡組獎盃乙座。 3.半馬組:男子總成績前10名及女子總成績前6名頒發優勝獎盃乙座。 4.半程馬拉松-男女各分組名次:頒發分齡組獎盃乙座。 競賽組各分組報名人數 錄取人數(42KM及21KM) 1-10 2 11-30 3 31-50 5 51-70 6 71-90 7 91以上 8 5.小馬組12公里:社會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男女各錄取前5名頒發獎盃乙座 (共40名)。 6.迷你馬組7公里:完成者,頒發完成獎牌一面。 7.百馬獎:欲完成百馬或雙百馬參賽者,須於報名勾選欄註明待成績確認後,本會將於頒獎同時,頒發完成 百馬或雙百馬以上之紀念獎盃乙面。 8.視障或肢障朋友:參加者須有陪跑人員,陪跑人員限1人不需繳交報名費,可獲贈紀念T恤乙件及完賽 紀念獎牌(詳情請電洽本會)。 (二)全馬、半馬組於限時內完成競賽者,發給完成紀念獎章乙面及成績證明 (成績證明於完賽後憑號碼布領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現場補發時,於賽後3週後寄發)。 (三)非得獎選手本人領獎,請於領獎時必須出示本次活動號碼布或身份證;各組得獎者限比賽當日活動13:00結束前領取,逾時視同放棄。 (四)若為無法完成由機動車載返終點者,賽後將不發給完賽獎章及成績証明。 十四、徵求志工
十五、計時方式: (晶片計時) (一)競賽組選手經年齡分組後,依各組報名人數錄取成績。 (二)競賽組選手將於報到時領取號碼布,同時確認號碼布及晶片資料是否正確無誤,如資料有誤請於報到時提 出更改。 (三)賽後晶片繳回退還100元晶片押金(晶片若損毀則無法退費)。 (四)號碼布請別在前胸,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予計時及名次。 (五)經過信物站時,請務必向工作人員索取信物,並配帶於『右手腕』上以利裁判判別名次。 十六、犯規罰則: (一)違反下列規定者,不得進入賽道或取消比賽資格及成績。 1.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2.無本次活動號碼布、參加卡、無折返點信物者。 3.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4.未將號碼布別在胸前;並未將信物戴於手腕處者 (便利裁判名次之判定)。 5.未達起跑時間超過起跑線者。 6.嚴禁於競賽行進路線上逆向運行或滑行直排輪、滑板及滑板車。 (二)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1.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 (如乘車、扶持等)。 2.報名組別與身份證明資格不符者。 3.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 (如打架、辱罵裁判或工作人員…等)。 4.私自塗改參加卡者。 5.競賽組(42KM及21KM)比賽時禁止攜帶寵物(狗)同時進行,違者將取消比賽資格。 十七、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一) 交通管制:11月20日(比賽日)『成功鎮海濱公園』大會區域實施交管,除了大會工作車輛與大會貴賓車輛外,其餘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會場。 (二) 選手停車請依指示停靠於指定停車場。 (三)衣物保管:(注意:7KM迷你馬無衣物保管) 1.選手若要衣物保管請每人自行準備袋子,以裝成一袋為限(禁止分裝二袋以上,無裝袋者不予代為管), 保管當天請出示本次活動號碼布及寄物卡,經工作人員蓋章收件後才接受衣物保管,領回所寄放之衣物 也必須出示本次活動號碼布,經工作人員查核後才可領回保管衣物。 2.大會將於2016年11月20日早上05:00時起,接受衣物保管,賽後憑號碼布領取,並請於2016年11 月20日13:30前領取保管物品。 (本會僅只接受衣物保管、貴重物品、金錢、3C產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大會概不負責)。 (四)安全事項: 1.安全第一,比賽前一週若有多日連續豪雨、地震發生、全國法定流行疫病或比賽當日若逢風雨,由大會 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決定是否取消比賽或另擇期比賽,選手不得有異議。若取消比賽,扣除已發生之支 出及郵費後餘額退回。 2.安全第一,大會裁判、醫師或交通安全管制人員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及道路落石安全,中止或暫停選手 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3.請攜帶健保卡、身份證明備查。 4.參加人員需保證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心臟病、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 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後果自行負責。 5.競賽途中選手不得由車輛或人員陪跑,競賽時路段實施交通管制。 6.本活動交通膳宿費用均由選手自付。 7.請選手於活動前1日須睡眠充足,及避免空腹參加比賽。 8.已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更換人名、參賽組別、報到方式。 9.落石注意守則:(1).小落石往往是大落石的前奏,須提高警覺迅速離開,並警告他人。 (2).於落石或有落石聲,而無法快速離開時,應緊靠山壁雙手抱頭蹲下。 10.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佈成績無效外,另禁賽一年及網路上公佈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11.本會對於在比賽中發生的傷病只進行應急處理。對於被盜或與比賽無關之事故不負任何責任,請特別注意。 12.賽後公佈之活動照片,原始檔案版權均屬攝影者所有,本會無權私自轉讓。 (五) 對於選手賽前及賽後不遵從大會規章或不服賽事規範,而導致無謂糾紛且行為嚴重並影響協會立場者, 將列入不受歡迎報名對象。 十八、申 訴: (一)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異議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 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10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 3000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 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九、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請參賽選手詳讀) 各位親愛的跑友: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原素,請各位正視自己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競賽前2個鐘頭吃早餐。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大會疏失所受之傷害做理賠。 (公共意外責任險是目前台灣競賽活動中主辦單位唯一可投保類別,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註:凡參加活動選手必需自行辦理人身競賽型意外保險。 (一)、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 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如因主辦單位之活動時間內設施或工作人員之責任疏失導致選手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保險公司予以 理賠,但如果因選手個人因素而導致的自身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保險公司則不予理賠。此公共意外 責任險與個人意外險不同(需主辦單位有疏失之責任,且於活動時間中規劃之場地及活動路線範圍中, 保險公司才予以理賠),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必需自行辦理合適有效之人身意外保險】。』 (二)、特別不保事項: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 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必需自行辦理合適有效之人 身意外保險】。 《注意》一般人身意外保險及旅遊平安保險等,於競賽時發生人身意外傷害均為除外不保事項,請選手們謹慎投保。 保險推薦:好安心人身傷害保險 1、人身傷害保險(競賽及一般意外都有理賠) 2、自行車第三人責任險(發生意外導致他人損失賠償) 3、自有車碰車保險(與汽機車或自行車發生碰撞損失賠償) 保險特點:(1)人車皆有理賠,已投保此保險之選手,一年保險期間內,參加其他相關賽事均可適用。 華南保險-代理人(聯絡人 鄭雅仁 先生) 連絡電話:02-29223308 / 0932-039089 保險內容請參考競賽型保險頁籤 二十、特別叮嚀:(請選手務必詳讀) 1.大會選手有義務賽前瞭解路線、路況及相關競賽及安全規定,如因個人過失造成他人傷亡或損害時, 需負法律責任與賠償責任,請參加選手注意! 2.參加人員需保證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心臟病、血管、糖尿病、氣喘等慢性方 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後果自行負責。 3.本會對於在比賽中發生的傷病只進行應急處理。對於被盜或與比賽無關之事故不負任何責任,請特 別注意。 4.賽前如有飲酒或服用藥物嚴禁下場參賽。 5.賽程中如有身體不適,請立即停止任何活動並於陰涼處休息,聯絡大會人員救助或請他人、選手支 援協助,請愛惜自我生命切勿勉強參賽危害身體。 6.本賽事醫護站僅提供緊急救護醫療服務,不提供肌肉痠痛之噴劑服務,請選手留意或自備。 7.請欲參加之選手務必同意以上簡章所有內容,衡量自我健康狀況再行報名,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8.參加者已詳閱簡章所有內容並了解活動競賽規則事項,若有疑問或不明瞭之處不得報名。 二十一、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者,本會有權得隨時修正公佈之。協會網址http://www.turaa.tw 備註:本會網站及伊貝特線上報名網站不定時有本賽事資訊公告,請選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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